9月30日,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对呼和浩特市四区,如意工业园区、金川工业园区范围内实施“三稳”,要求全力稳地价、全力稳房价、全力稳预期。《方案》显示,允许已取得使用权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商品住房用地,调整比例最高为50%。此外,《方案》明确实施差别化限制购房贷款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,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%,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%,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商业贷款。
呼和浩特楼市新政:三套房不能贷款,全力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
2019-10-08 浏览:141
呼和浩特楼市新政:三套房不能贷款,全力稳房价稳地价稳预期
9月30日,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对呼和浩特市四区,如意工业园区、金川工业园区范围内实施“三稳”,要求全力稳地价、全力稳房价、全力稳预期。《方案》显示,允许已取得使用权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商品住房用地,调整比例最高为50%。此外,《方案》明确实施差别化限制购房贷款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,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%,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%,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商业贷款。
9月30日,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印发《呼和浩特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,对呼和浩特市四区,如意工业园区、金川工业园区范围内实施“三稳”,要求全力稳地价、全力稳房价、全力稳预期。《方案》显示,允许已取得使用权的商业用地调整为商品住房用地,调整比例最高为50%。此外,《方案》明确实施差别化限制购房贷款。购买商品住房申请商业贷款的,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%,购买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%,购买三套及以上住房的不得办理商业贷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