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》。要求“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,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%以上,2025年全省达到30%以上”。《通知》明确,以下项目宜推广采用装配式建筑:住宅、公寓楼、员工宿舍、村镇农房等居住建筑,办公、教学、医院、宾馆、写字楼和大跨度的商业、场馆等公共建筑,标准厂房和仓库等工业建筑,适合工厂预制的地下综合管廊、城市道路、市政桥梁、园林绿化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,应推广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、钢结构建筑、钢混组合结构建筑、木结构建筑。
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》
2019-06-03 浏览:103
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》
近日,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》。要求“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,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%以上,2025年全省达到30%以上”。《通知》明确,以下项目宜推广采用装配式建筑:住宅、公寓楼、员工宿舍、村镇农房等居住建筑,办公、教学、医院、宾馆、写字楼和大跨度的商业、场馆等公共建筑,标准厂房和仓库等工业建筑,适合工厂预制的地下综合管廊、城市道路、市政桥梁、园林绿化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,应推广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、钢结构建筑、钢混组合结构建筑、木结构建筑。
近日,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装配式建筑工作的通知》。要求“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,2020年重点推进地区达到20%以上,2025年全省达到30%以上”。《通知》明确,以下项目宜推广采用装配式建筑:住宅、公寓楼、员工宿舍、村镇农房等居住建筑,办公、教学、医院、宾馆、写字楼和大跨度的商业、场馆等公共建筑,标准厂房和仓库等工业建筑,适合工厂预制的地下综合管廊、城市道路、市政桥梁、园林绿化辅助设施等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项目,应推广采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建筑、钢结构建筑、钢混组合结构建筑、木结构建筑。